| 我院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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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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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上午,我院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院党委书记、院长俞锋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副院长胡芒谷、吕国昌、陈登、段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全党作出了表率、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宣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奋斗精神的坚定信念,充分彰显了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向历史和人民交出新的优异答卷的必胜信心。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就发扬延安精神和红旗渠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的领袖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考量。 会议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遵循和重要内容,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按照厅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有关要求,抓紧细化完善我院的实施方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我院落地生根,见行见效。要坚持学用结合,以高标准高效能做好各项工作,推进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冲刺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全面系统谋划好明年工作思路、工作举措。持续深入推进院十大文化建设,打造先进文化战略体系,筑牢院事业发展之“魂”。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