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议。
2.负责院党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以及党员发展、群团等工作。
3.负责院党委会议组织和纪要等工作。
4.负责院组织人事、党建文电、人事档案、保密等工作。
5.协助做好院纪律检查工作,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6.开展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 任:张 弘 电话:87054961
副主任:雷 艳 电话:87054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