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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报告服务模式及在科技管理中的探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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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于国外科技报告服务模式现状分析,探讨我国科技报告服务模式,并以浙江省电子信息领域科技报告为例,探索面向科技管理部门的科技报告服务,为科技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1 研究背景

    科技报告作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献,能够详细记载科技活动的全过程,是保存和积累科技成果、反映科技创新领域进展的重要手段[1]。2014 3 月,国家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正式对外开放,我国科技报告工作获得实质性进展。2014 9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443 ),各省份开展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

随着科技报告工作的全面实施,建立科技报告服务模式、以何种方式提供高质量服务成为当前急需考虑的问题[2]。目前国内对科技报告服务研究较少,侯人华[3]提出了检索查新、全文授权、统计分析和主题挖掘等科技报告服务方式;汪雪锋等[4]提出了文献信息服务模式和文献开发利用模式的科技报告建设思路;毛刚等[5]从情报学视角提出了面向科研、面向管理与决策的服务模式、通用的科技服务模式,这些研究成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科技报告服务模式的研究,但仍需要继续深入开展。

本文在分析国外科技报告服务模式现状的基础上,研究我国科技报告服务模式,探讨面向科技管理部门的科技报告服务内容, 以浙江省电子信息领域科技报告为例,探讨科技报告对科技管理的有效支撑作用。

2 国外科技报告服务模式现状

2.1 美国科技报告服务模式

美国是目前世界上科技报告制度最为成熟和完善的国家,每年产生约60 万份科技报告(其中10%已公开发行),占全世界科技报告总量的80% 左右[6]。美国科技报告包括国防部AD 报告、商务部PB 报告、航空部NASA 报告和能源部DE 四大体系,由四大部委各自保管。美国联邦政府为保护国家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但不影响各科技报告公开共享,制定科技报告服务分级保密制度,设定“公开- 涉限- 涉密”3 个级别。公开报告由各部委直接提交到国家科技情报服务局收藏与对外交流;涉限和涉密报告由各部委保管,解密后方可提交并公开发行;涉密期间,需要经过严格的授权和审批程序方可利用科技报告,确保科技报告服务共享不损害国家战略规划。

美国科技报告可通过大型国际联机数据库系统(DIALOG)检索并订购,但DIALOG 面向不同用户提供不同服务,如“能源科技文摘数据库”和“航空航天数据库”。前者未标识限定性,但中国用户却无法获取;后者只开放给美国政府部门和其他与NASA 签订了单独合同的用户,中国用户无法与NASA 签订单独合同。

2.2 欧盟科技报告服务模式

2007 年,根据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欧盟委员会提出“数字时代科学信息获取、扩散和保护建议”。科技报告作为科学信息中科学研究数据的一种体现形式,欧盟研发框架计划设立了完整的科技报告管理体系,采用公开和保密相结合的方式管理科技报告。按照欧委会《授权协议》保密信息的类型,不涉及保密信息的科技报告,允许公开传播;若认定为秘密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及合同规定的期限结束后4 年内予以保密,可延长保护期限。一旦科技报告公开,公众有两种获取方式: 绿色开放获取和黄金开放获取,两者主要区别在于获取时间不同,前者是在出版后的一段时间免费获取,后者是可以在出版期间即可免费获取,但出版费用需由作者所在的大学、研究机构或资助机构承担。欧盟的研究资助机构要求研究人员逐步将公共资金资助的研究置于开放获取模式,科研文章比例近20%,其中绿色模式和黄金模式比例为3:2

欧盟通过欧洲灰色文献协会(EAGLE),对加入协会的成员国单位采用合作形式,以分散和集中两种方式对各国科技报告进行收集和管理。欧盟灰色文献中心(SIGLE) 的各成员国收集、整理本国科技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向SIGLE 呈交科技报告文献,呈交后在任何时间撤回呈交内容。目前SIGLE 涉及的文献类型有科技报告、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等,其中科技报告占67.7%7]。

2.3 英国科技报告服务模式

英国目前尚未将科技报告制度作为独立的科技体制,但既有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条例等已有相关政策。如伦敦国王学院规定,基于信息传播范围,科技报告的服务模式包括3 种类型:对外公开、对内公开、部分公开,对外公开面向各种类型的用户,对内公开只面向该学员的工作人员及学生,部分公开则面向拥有某些权限的内部用户;爱丁堡研究档案室允许部分科技报告对公众开放获取;伦敦大学、格拉斯哥大学规定,用户需获取科技报告权限方可获取并使用科技报告,未授权不得获取和使用。

3 我国科技报告服务模式研究

参考国外科技报告服务模式,本文以科技报告资源最大限度向社会公开为宗旨,从科技报告的密级、内容、服务对象,多角度探讨我国科技报告服务模式。

3.1 基于密级的服务模式

根据科技报告的密级、科技报告对用户提供的信息量不同,将科技报告的服务模式划分为全文公开服务模式、基本信息服务模式和保密服务模式:(1)全文公开服务模式。国家、地方科技报告管理中心建立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公开的科技报告共享在服务系统共享数据库中,用户浏览科技报告基本信息及全文;(2) 基本信息服务模式。延期公开科技报告在延期时限内提供科技报告的基本信息,延期时限一旦到期,公开科技报告全文供用户浏览;(3) 保密服务模式。采用专门的保密信息管理机制,由科技报告生产单位根据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科技报告管理条例等,建立服务模式。

3.2 基于内容的服务模式

从科技报告信息对用户的内容提供方式不同,将科技报告服务模式分为集中信息服务模式、知识专题服务模式、个性化服务模式:(1) 集中信息服务模式。通过信息技术,将科技报告集中在同一平台,发挥科技报告文献资源作用,用户自行查询、检索科技报告基本信息和全文,最大限度获得科技信息。集中信息服务模式是当前主要的科技报告服务模式,为科研人员、科技管理部门、科技中介、社会获得科技项目信息新增一种途径。这种服务模式属于被动式服务,是科技报告的基本服务模式;(2) 知识专题服务模式。通过主题挖掘、统计分析、专题组织和分析等手段,深入挖掘科技报告信息,开展多样性、复杂性、知识密集型服务。这种服务模式属于主动、深层次服务,属于科技报告的理想服务模式;(3) 个性化服务模式。以用户需求为中心,通过跟踪用户行为和兴趣记录,对用户行为进行分析,针对性推荐科技报告,为用户提供研究领域相关的科技报告最新信息,节约用户时间,提高科技报告的利用率。这种服务模式是针对用户需求、用户较为喜欢的服务模式。

3.3 基于服务对象的服务模式

从科技报告的服务对象不同和目的不同,将科技报告的服务模式划分成面向科研工作者的科技报告服务模式、面向科技管理部门的服务模式、面向中介的服务模式、面向公众的服务模式:(1) 面向科36 应向伟:科技报告服务模式及在科技管理中的探索研究研人员的服务模式。科技报告作为描述科研活动的特殊文献,提供科研人员不同权限的科技报告服务,便于科研人员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2) 面向科技管理部门的服务模式。根据各地的各种类型科技报告,如进展报告、中期报告、最终报告、专题报告等,开展科技项目内容研究,获得各地科技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立项,加强财政资金分配;(3)面向科技中介的服务模式。对科技报告数据进行信息挖掘,分析科技报告研究领域的发展轨迹,为科研项目研究、确定关键技术提供智库服务;(4) 面向社会的服务模式。对社会公众开放科技报告信息,增加科研工作的透明度,满足社会公众了解国家科技投入和发展现状。

4 面向科技管理部门的科技报告服务

面向科技管理部门的科技报告服务,是以优化科技计划管理为根本目的,以科技报告为研究对象,分析挖掘科技报告内容,充分利用科技项目实施中所形成的科技报告,提高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项目的科学决策、加强科技项目执行的实时监督、过程管理和项目验收,提升科技计划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1 面向科技管理部门的科技报告服务内容

4.1.1 服务于科技管理的科学决策

科技项目针对科技发展的战略重点、总体布局,聚焦前沿技术、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产生的科技报告承载着丰富的科技信息,反映科技计划项目所在地的科技发展的最新特征和水平。通过对科技报告进行数据挖掘,再结合特定领域专家的辅助分析,帮助科技管理部门了解国家、其他省市的科技发展状况,发现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技术趋势和技术路径,为科技管理部门确定领域提供决策参考。

4.1.2 服务于科技项目管理财政资金配置的优化

目前,我国财政多渠道形式投入科技项目,国家层面上以不同形式资助各类科技项目,省市、部门之间较为独立资助科技项目。科技项目尚未完整公开项目信息,导致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未建立信息共享,不同科研管理体系中相同、类似项目被重复立项,造成科技资金交叉重复。

建立科技报告制度以及信息共享体系,根据科技报告所蕴含的技术内容和最新研究进展,深度挖掘科技项目,避免重复立项,优化财政分配,合理使用科技经费。

4.1.3 服务于科技项目管理的绩效监督

科技项目的实施是科技项目管理过程中历时最长、最核心的环节,对实施过程往往也很难监控。通常采用年度执行情况统计表和抽查两种方式,前者对执行情况的说明不够细致,数据造假容易;后者存在随机性,缺乏办法、标准等方面规范。目前中小型科技项目管理权限已下放到归口管理部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项目停留在项目结题验收时的项目验收材料,加大对科技项目的监管难度。

科技报告描述科技项目的研究过程、进展或研究结果,提供详细的科研过程信息,科技项目管理部门通过科技报告了解到科技项目的实施进展、监督科技项目执行,改进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监管的职责。

4.1.4 服务于科技管理的项目验收工作

科技管理部门已采用信息系统内管理科技项目,但项目相关数据和成果各自沉淀,申报信息、过程信息、管理信息等各种信息相互混杂,无法实现开放共享。目前科技项目信息,如项目申请书、工作总结、技术总结,通常作为科研档案保存在科研机构、档案馆内部管理,不允许外借和交流,导致项目验收时因未了解其他项目信息,对项目执行情况无法做全面的判断。

科技报告作为一种灰色文献,形成跨部门、跨区域较相对完整的项目信息数据库,可以全面、完整记载和描述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的任何调研、试验、设计、研制、开发、生产等方面的过程和结果,为科技项目验收提供依据。

4.1.5 服务于科研成果共享

    科技项目作为我国科技计划落实的具体载体,最终目标实现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通过科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我国的科技竞争力方面。在广泛推广科技报告制度建立之前,科技项目的成果通过发表学术论文、专利、科技成果等方式对外公开,科技成果数据库未收录全部已立项的项目,而科研机构自身的推广能力与意识不足,导致很多科研成果未被公开。科技报告向社会公众展示科技成果内容,为创新创业人员共享科技成果提供了实现渠道。

4.2 以浙江省电子信息领域科技报告为例

前文提到面向科技管理部门的科技报告服务对科技管理的支撑作用,本节以浙江省电子信息领域科技报告为研究内容,对科技项目单位性质、地域分布、科技项目类型等进行计量,展现浙江省各地区在电子信息领域的研发态势以及分布格局,为科技管理部门制定电子信息领域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

4.2.1 数据来源和处理

本文以浙江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为统计源(http://kjbg.zjkjt.gov.cn) ,该系统2014 12 月开始运应向伟:科技报告服务模式及在科技管理中的探索研究37行,截止到2016 6 月已收集科技报告5 900 份,其中电子信息领域科技报告510 份。本文对所有电子信息领域最终科技报告,先规范科技报告承担单位名称,确定单位的性质和地区,将单位性质分为3 种类型: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高等院校的二级单位修改为所在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下属研究机构修改为对应的研究机构。

4.2.2 浙江省电子信息领域的科技项目状况

1)单位类型分析。从科技报告生产单位的单位性质分布统计看,电子信息领域的科技项目承担单位主要集中在高等院校,占79.6%。其中,排名前10 的单位均来自于高等院校,占全部科技项目的60%,以浙江大学最强,其科技项目数量已超过了排名在第2 位、第3 位的单位科技项目数量总和。其次是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前5 个高校的科技项目约占全部科技项目的52%。承担2 项以上的企业有7 家,承担2 项以上的科研院所有4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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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域分布分析。从项目科技报告生产单位的单位分布统计看,电子信息领域科技项目主要集中在杭州,占全部科技项目的81%,超过了其他的10 个地级市。排名在前4 位的地级市占据了90% 的项目。电子信息领域科技项目主要集中在杭州的原因是浙江省高校主要坐落在杭州。通过分析项目科技报告生产单位分布,获得各地区的电子信息领域的发展状况,如表3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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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计划类别分布分析。从项目科技报告对应科技项目的类别分布统计得出,省级项目占近80%,其中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项目分布位居首位、第3 位、第4 位,占全部项目的47%,反映了自然基金项目对推动浙江省电子信息领域的基础研究、促进浙江省电子信息领域的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国家级项目占18%,以 863 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为主,说明国家级项目在提升浙江省电子信息领域的研究能力方面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如表4、表5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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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浙江省电子信息领域的研究现状及建议

通过从科技项目类型、单位类型、地域分布等角度分析电子信息领域科技报告,认为浙江省电子信息领域呈现以下特点:(1) 多性质单位参与到电子信息领域研究中,但高等院校在该领域中占绝对比例,科研院、企业所发挥的作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产学研合作有待于提高;(2) 各地市均在积极参与到电子信息领域研究,但优势主要集中在省会杭州,一方面是因为杭州是电子商务之城(目前正在打造表3(续) 信息技术产业集群),另一方面是因为主要高等院校都分布在杭州。宁波作为计划单列市,电子信息领域研发有待于进一步增强;(3) 已承担电子信息领域科技项目中,国家级占了一定比例,说明电子信息研究在国家占有一席之地。

综上分析,科技管理部门应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省内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在电子信息领域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积累大量有价值的科技成果的科研单位,采取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在电子信息领域研究的支持力度,根据各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重点、特点、地域分布,确保一定比例的财政基金,进一步增强各地区在电子信息领域研究力度。

5 结语

科技报告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重要的科技文献资源,是支撑我国科技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基础,它不仅能够作为研究人员情报分析、科学研究工具,也是政府部门进行科技管理、优化科技管理的有效工具。本文分析了国外科技报告服务模式,提出了我国可采用的科技报告服务模式,探讨面向科技管理部门的科技报告服务对科技管理的支撑作用,最后通过分析浙江省电子信息领域科技报告,分析浙江省电子信息领域的科研状况,为科技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参考文献:

1]贺德方. 科技报告资源体系研究[J. 信息资源管理学报,2013(1): 4-9.

2]杨小芳,周杰. 从知识管理角度看科技报告资源建设[J. 中国科技资源导刊, 2015(6): 74-81.

3]侯人华. 科技报告政策体系及服务方式研究[J. 情报学报,2013, 32(5): 472-477.

4]汪雪峰, 付芸, 邱鹏君, . 关于我国国家科技报告服务模式的探索[J. 科技管理研究, 2016(7): 190-195.

5]毛刚, 贾志雷, 侯人华. 情报学视角下的科技报告研究[J. 情报杂志, 2013, 32(12): 62-66.

6] 石颖. 美国科技报告制度的经验和启示[J. 广东科技,2014(10): 34-37.

7]许燕, 杜薇薇. 欧盟科技报告的政策与管理[J. 科技管理研究,2016(19): 45-51.

 


(作者:应向伟   作者单位: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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